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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体: 发布时间:2018-01-23 17:21:03 稿源:淮北新闻网 ]
            

  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将每月28日确定为我市“人民调解日”。

  围绕“人民调解日”制度,市司法局将以上率下抓调解,推动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党委、政府领导在“人民调解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探索建立“领导包案”制度,为参与调解的领导同志配备一名律师和人民调解能手。以人为本助调解,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人民调解日”的积极作用,为群众提供多元、便捷、高效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

  整合资源,实行部门化联动,做实“警民联调”工作,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实行多元化联动,成立“两代表一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的调解志愿者队伍,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比例,主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宣传法律法规。“人民调解日”活动期间,有关单位将通过悬挂横幅、LED显示屏、“法在身边”微信群、街头主题宣传咨询等方式,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知晓率,不断提升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力。

  完善“人民调解日”组织平台,巩固规范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拓展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完善“人民调解日”信息平台,筹备建立人民调解大数据管理平台,推动县区司法局利用QQ、微信以及司法行政专网进行在线视频调解。完善“人民调解日”保障平台,用活用好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探索创新“以奖代补”政策,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近年来,市司法局始终坚持从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力出发,立足巩固强项、补齐短板、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形成了“高位推进大调解、多方联动助调解”的工作格局。仅2017年,全市调解纠纷8463件,调解成功8336件,调解成功率高达98.5%,有效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矛盾化解纠纷机制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