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体: 发布时间:2014-06-26 10:57:58 稿源:淮北先锋网 ]
            

    问:尊敬的淮北市委组织部!我毕业于2010年,毕业后在浙江省诸暨市私立诸暨高级中学,党组织关系转到了原先单位。2012年通过淮北市教育局统一招聘考试,正式成为淮北市实验高级中学的一名高中教师,现在想咨询下如何将党组织关系转到现单位,需要开具哪些证明,办理哪些手续?

    回复: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九条的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鉴于你2012年就成为淮北市实验中学教师,为何至今没有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如果不正当原因,则为自行脱党;如有正当原因,请向党组织说明,按照党章和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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