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 (区)财政局,县 (区)委组织部:
为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农村基层党建和服务经费保障,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根据《关于下达2017年度美丽乡村建设市级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淮美办发【2017】8号)要求,现下达你县、区2017年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市级财政补助资金26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1、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省、市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的有关要求,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落实农村基层党建保障工程各项政策,安排本级财政应承担的资金,建立并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市财政下达的补助资金,要全部用于村级组织运转,不得挪作他用。
2、各县、区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纳入财政监管范围,在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事后实施监管。要组织对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开支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或发现截留、挪用村级组织运转补助资金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2017年市级补助村级组织运转资金分配表(分县区下达)
淮北市财政局
中共淮北市委组织部
2017年4月7日
2017年市级补助村级组织运转资金分配表
单 位 |
村级运转保障经费(万元) |
备注 |
相山区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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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集区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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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山区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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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 |
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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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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