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体: 发布时间:2017-08-02 15:00:30 稿源:市委组织部农组科 ]
            

  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4项民生工程的通知》(淮政〔2016〕14号)和《关于印发<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淮组办字〔2016〕45号)要求,现就全区实施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制定本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资金筹措。村干部报酬、养老保险及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所需经费原则上以区财政承担为主。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在市财政定额补助的基础上,区财政落实相应配套资金。

   第二条    资金拨付。根据资金使用要求,足额筹措并实行专款专用。对于村干部报酬,通过“一卡通”方式直接打卡发放;对于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拨付到渠沟镇,由渠沟镇分别拨付到各村账户。

  第三条    资金使用。规范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主要用于村级组织办公和服务群众等必要支出,不包括村干部报酬待遇支出,其中用于服务群众支出不得低于基本运转经费的50%。

  科学规范使用。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的使用,要坚持科学、高效、节约、规范的原则,主要用于村级组织活动、必要的办公用品、党建工作、说事室工作、志愿服务、文体活动、服务设施维护、困难群体关爱和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其他服务事项等。严禁用于偿还村级债务或发放村干部福利。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当年有节余的,划转次年继续使用。

  民主理财与监督审核相结合。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的使用,要严格执行财经使用管理制度,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论证,每次的使用意向、工作内容、资金额度、实现目标均要提前制定方案。制定方案时要充分酝酿讨论,广泛征求村务监督委员会、党员议事会、普通党员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认真修改完善,进行细化量化。方案要先报经镇包村干部、镇研究预审后,按照财经使用管理制度进入使用程序。一次经费使用事项涉及金额在3000元以下的,由村书记、主任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联合会签;3000元(含3000元,下同)以上至10000元以下的,由村“两委”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同时要有村务监督委员会2/3以上成员参加,以票决形式作出决议;10000元以上的,必须经过“四议两公开”程序,按照“三资”管理制度报账,并经镇包村干部签字、镇研究审批后方可实施。同时,要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职能,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全程监督。经费使用过程和结果均要及时公开到村民组,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全面接受群众监督。

  部门联合监管。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按照“村账镇管、分村建账、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原则,经费支出实行报账制管理。各级财政、纪检部门要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使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镇及有关部门要做好经费的审核、拨付及使用监管,镇包村干部对经费支出票据逐笔审核签字。同时,要强化审计监督,区审计部门每年要随机抽取三分之一的村进行审查。

  第四条  相关要求。一是建立部门联动的组织实施机制。区委组织部会同区财政局负责统筹协调,明确部门责任分工,渠沟镇和区民政、审计、人社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项目化管理,建立工作台帐,定期分析研判,共同推进任务落实,确保2017年底前全面实现达标要求。二是建立“一抓到底”的工作落实机制。在抓好保障的基础上,着力增强村级组织“造血”功能,一村一策,想方设法增加村集体收入;全面实施党建精品工程,确保2017年底前全部建成党建精品村,强化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区委组织部会同区财政局采取随机调研、定期督查、季度例会、半年调度等方式,加大对工作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力度。对工作重视不够、进展缓慢、措施不力的,以及违规使用资金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区委、区政府将严肃追责。三是建立公开透明的资金监管机制。要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不断完善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对村级财务实施镇村同步公开,实行“墙上+网上”公示管理。要积极发挥村民、村民监督委员会、审计、社会媒体等的监督作用,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