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体: 发布时间:2018-08-01 08:35:20 稿源:市委组织部农组科 ]
            

淮北市委组织部将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工作作为全市34项民生工程之一抓实抓好,切实增强基层党建投入保障力度,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按照《安徽省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皖组通字〔201748号)文件要求和绩效评价指标,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标完成情况

2016年,淮北市委、市政府将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工作纳入全市民生工程项目,并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实施。一年多来,我们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方案,强化监督调度,目标任务全部完成。

(一)村干部报酬全面达标

淮北市每年对村干部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标准进行及时调整,明确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年基本报酬按照所在县区上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确定,村两委副职按正职基本报酬的75%确定,村两委委员按正职基本报酬的70%确定。村干部绩效报酬由各县(区)结合实际,按照不低于基本报酬的20%确定。村干部基本报酬按月打卡发放,绩效报酬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兑现。

2016年,我市村两委正职平均基本报酬1.98万元(上年度当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万元),总报酬2.38万元;村两委副职平均基本报酬1.57万元,总报酬1.8万元;其他村两委成员平均年报酬1.39万元,总报酬1.67万元。

2017年,在村两委正职基本报酬达到2016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村干部报酬待遇,将村两委正职基本报酬从1.98万元提高至2.5万元。

(二)村干部保险全面落实

淮北市在全面落实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基础上(缴费金额不低于当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个人缴费额不超过30%),以县区为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建立村干部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制度。

濉溪县实现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重新确定缴费金额,新调整后村两委正职基本养老保险标准为3580/年,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补贴40%、镇财政补贴30%、村干部个人缴纳30%。相山区、杜集区、烈山区制定了村干部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实施方案,为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2016年,全市累计为151名村干部办理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2017年,全市累计为385名村干部办理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数量较上年有大幅提升。

同时,按标准抓好村干部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制度落实,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全市在职村两委干部全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解决村干部后顾之忧。继续落实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政策,2016年、2017年先后为8000名、8753名离任村干部发放生活补助,实现补助发放规范化、制度化。

(三)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全面达标

淮北市严格按照3000人以下的村5万元、3000-5000人的村7万元、5000人以上的村9万元的标准,全面落实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并纳入市、县(区)财政预算,市财政对濉溪县和三区落实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分别给予10%20%的定额补助。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经费管理实施办法,明确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用途,规范经费管理和使用,其中用于服务群众支出均不低于基本运转经费的50%

2016年,市财政拨付补助资金260万元,县区共拨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2237万元。

2017年,市财政拨付补助资金260万元,县区已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2237万元全部拨付到位,比全省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时间提前2年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