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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体: 发布时间:2020-04-20 11:50:30 稿源:淮北新闻网 ]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最后一道防线,事关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能否如期脱贫。日前,市民政局、市扶贫开发局联合印发《淮北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从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关爱帮扶特殊困难群体以及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等四方面,进一步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救尽救,坚决打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攻坚战。

我市将现有兜底保障政策落实落细。农村低保兜底保障政策方面,及时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后返贫人口、新增贫困人口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方面,对符合条件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救助供养范围,优先为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提供集中供养服务。临时救助政策方面,简化审核审批程序,适当提高救助标准,对返贫人口和新增贫困人口可先行给予临时救助。市民政局配合相关部门推动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规定启动价格临时补贴,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我市密切关注未脱贫和返贫致贫风险等级较高人群等基本生活状况,县(区)民政、扶贫部门按季度开展信息比对,掌握未脱贫人口和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以及建档立卡边缘人口中尚未纳入农村低保、特困供养范围人员的相关信息,分析返贫致贫风险,做好兜底保障。对低收入困难人群,建立健全社会救助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低收入家庭数据库,分析可能存在影响基本生活的风险,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各级各相关部门根据监测预警情况,结合主动发现机制,密切关注潜在救助对象基本生活状况,符合救助条件的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

针对特殊困难群体实际情况,我市持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根据残疾程度和残疾类别,分档精准发放补贴;持续推进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提升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水平,实现“动态监管、应保尽保”,及时协调处理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生活、监护缺失、违法侵害等方面的问题。在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老人数据录入的同时,持续推进联系人登记、赡养协议签订、探视走访工作,督促各方履行关爱职责,增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全监护、权益保障等基本服务。

按照实施方案,我市着力发挥社会组织在产业帮扶、教育帮扶、医疗帮扶、智力帮扶和对口帮扶中的作用。市、县(区)联动,通过资源整合、基层组织孵化、平台搭建、脱贫讲堂、结对援助、社会公益等多元化渠道发挥社会组织优势,参与脱贫攻坚活动。推动全市社工机构积极承接脱贫攻坚服务项目,引导市内慈善组织规范发展,动员慈善组织参与脱贫攻坚,进一步发挥慈善组织、专业社工和志愿服务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