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体: 发布时间:2020-05-20 08:48:40 稿源:烈山区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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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检察院突出党建引领,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在思想上把握党建方向,在制度上贯彻党建要求,在活动中丰富党建内容,在工作中实现党建目标,推进了党的组织生活“标准化”,保证了全体干警思想统一,队伍坚强有力,开创了基层检察工作新局面。

党建+管理体系建设。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系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支部书记直接抓党建,层层落实“一岗双责”,并将党建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制定了检务督察工作实施细则。落实廉政提醒和谈话制度,全年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2人次,做好检风检纪督查工作,对考勤、值班等纪律问题加强督查,共约谈、批评教育9人。坚持不懈狠抓“四风”,全年未发生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情形。

党建+业务建设。院党支部积极主动参与检察业务工作,把检察业务工作重点作为党建工作的着力点,把解决检察业务工作难点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调动广大党员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投身于履行检察职能工作中去。在加强批捕、公诉、诉讼监督等各项检察职能的同时,打造智慧检务;充分利用“互联网+检察文化”模式,鼓励引导检察人员开设博客、微博等;推行院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去年以来,公开法律文书158份、重大案件信息211件。

党建+素质能力建设。烈山区检察院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打造学习型检察院、塑造学习型检察官”为目标,以“重学习、强素质”为主题,不断凝聚检察发展合力,开展检察长上讲台、带头办案等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办案110余件,引领示范效果明显。围绕司法责任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扎实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2019年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到吉林大学、厦门大学脱产培训,选派检察人员参加各类培训54人次,集体和个人受到各级表彰11次,我院再次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集体,1人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荣誉。

党建+检察文化建设。烈山区检察院将党建工作与检察文化建设有效结合,设立图书室、阅览室、活动室等多项功能性文化设施,提高党员干警的文化品位。同时,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义务植树、送法下乡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深化检察文化建设。此外,扎实开展“美丽乡村检察行”活动,加大对贫困户的扶持力度,理4件司法救助案件,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对象实施救助,发放救助资金11.6万元。因户施策开展“1+1”结对精准帮扶活动,切实解决好贫困户遇到的生活、教育、就业等实际问题。

党建+文明创建。通过“党建带创建,创建促党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以身作则起表率”的理念。该院紧贴中心任务、弘扬改革精神,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树立新风尚;组织开展“身边感人故事”、“淮北好人”评选、“道德讲堂”等活动,树立身边典型,努力营造检察机关文明创建氛围;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开展各类普法活动30余次,增强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护法意识,确保各项改革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打牢党建工作文明根基,开创了党建、文明创建工作新局面,并连续四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