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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体: 发布时间:2020-05-28 09:29:00 稿源:淮北日报社 ]
            

近日,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要求落实指引》(以下简称《落实指引》),为党政主要负责人率先垂范、带头履行职责、推进法治建设提供具体实施路径。

为有效发挥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关键少数”作用,《落实指引》从基本原则、总体要求、具体责任、纪律要求和工作保障四个方面,立足党政主要负责人角色定位,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行细化分解,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追责问责情形加以明晰。明确了党委主要负责人在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和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的19项职责,政府主要负责人在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维护司法权威等方面的21项职责。

此外,《落实指引》还就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的监督考核以及党委政府其他负责同志相应工作职责进行细化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