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体: 发布时间:2020-09-23 07:55:39 稿源: ]
            

张勇主任讲课 (2)_副本.jpg

近年来,淮北市烈山区委组织部立足当前、谋在长远,聚焦“选育管用”,“四轮驱动”最大程度激发农村带头人干事创业激情、热情和豪情。

集中选优配强“注活力”。出台《烈山区村级党组织书记区级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凡动必备”的原则,把村党组织书记队伍抓在手上,全面完成村级党组织书记首次备案工作,加强选育管用,实现整体优化提升。凡是村和社区“两委”干部调整都必须经过区级16家单位联审,形成常态化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对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进行审核把关,共对存在问题的5名村干部坚决进行清理。注重选拔培养年轻后备力量,采取笔试加面试公开选拔的方式,16家区级部门资格联审的方式,每村配备2名村级后备干部,积极探索构建村级后备干部职业发展路径,不断补充“源头活水”。

深化教育培训“提能力”。烈山区完善教育培训体系,构建区级主导、镇级兜底的全覆盖培训体系和“面上抓示范培训、属地抓日常教育”的培训运行机制,建立“以会代训”制度,涉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基层治理等重要会议,组织村干部参加。充分利用南湖先锋微信公众号、烈山先锋网等平台,推动村干部以“碎片化时间”“指尖上课堂”学习新知识。每年组织4名村干部参加安徽农业大学学历教育提升工作。先后举办了村干部集体经济发展能力提升班、支部书记培训班等,组织13名村(社区)书记赴马鞍山市、安吉县等地开展名村(社区)挂职,增长才干、开拓视野。

强化监督管理“增定力”。烈山区严格落实《关于从严管理村干部队伍的意见》,结合村干部绩效考核,加强对现任村干部的日常监督。全面推行村级纪检委员兼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模式,参照村干部资格联审的做法,严把资格审查关,将纪委监委、政法委、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列为重点审查单位,经过区级16家单位联审选优配强50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实行村务监督委员、纪检委员任职回避,除村党组织纪检委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外,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防止“同体监督”“亲戚监督”。

突出激励保障“添动力”。烈山区制定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激励办法,将村干部待遇与村集体经济发展相挂钩,采取真金白银的形式,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从全区村(社区)正职中比选择优5名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并建立常态化的考核机制。建立村干部基本报酬逐年调整机制,按照全区上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确定,绩效报酬以奖励性工资形式考核发放。建立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行机制,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为在职村干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养老保险,在职村干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纳的部分由区全额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