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打通兜底扶贫“最后一公里”,濉溪县韩村镇坚持“瞄准贫困对象、实行兜底保障、开展精准脱贫”的工作思路。加强低保、特困供养、残疾、大病救助与临时救助等政策的无缝衔接,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编密织牢社会保障救助“兜底网”,兜起贫困群众稳稳的幸福。
低保和特困供养保障有力。为保障低保标准与扶贫线“两线合一”,逐年提高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标准从2016年的3150元/年基础上提高到目前的7692元/年,提高2.44%。月人均补差由2016年的148元,提高到目前的440元,提高2.97%。从2016年至今累计救助扶贫户中的农村低保对象2109人次,发放低保金及各类补贴737.10万元。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按星级由2016年的每年5400元、6000元、7200元,分散供养标准2400元,提高到2020年的833人/月,933人/月,分散供养833人/月,分别提高了185%、177%、156%、417%。自2016年到现在,贫困户中共有591人次特困人员享受补助,2016--2020年发放供养资金及各类补贴26.55万元。五年来覆盖面的不断扩大和救助补差标准逐年提高,将使更多困难群众受益于农村低保政策,对增加困难群众收入有着直接的作用,减少了致贫和返贫现象的发生。
临时救助扎实推进。为进一步发挥临时救助有困必帮、有难必救的保障作用,解决扶贫对象因突发性问题导致的生活困难。及时对我镇因病、因突发事故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临时困难的32名扶贫对象发放3.56万元临时救助资金,解决了扶贫对象生活中基本生活困难问题。
“两残”补助突出实效。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为目标,从残疾人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入手,着力解决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做到制度全面覆盖,应补尽补,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从2016年到现在,共有7880人次贫困残疾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16年—2020年10月份共计为贫困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23.07万元。从2016年到现在,共有3844人次贫困残疾人享受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2016--2020年发放生活补助45.86万元。同时为85名贫困精神残疾人发放8.5万元精神药费补助。
为扶贫对象提供基本殡葬免费服务。为切实减轻贫困家庭经济负担,降低建档立卡贫困户殡葬支出,根据县政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基本殡葬免费服务的通知》要求,从2016年12月份到现在对我镇死亡后在县殡仪服务中心火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进行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为贫困老人办理“银龄安康”意外伤害保险。根据县有关会议要求,从2017年开始为全县所有建档立卡50周岁以上至90周岁(含)贫困老人办理“银龄安康”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元。2017—2019年共为1507名贫困人口代缴银龄安康保险6.028万元。(周鲁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