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体: 发布时间:2020-11-26 21:35:20 稿源:相山区委组织部 ]
            

11月23日,淮北市相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在二楼会议室召开第九十二次(扩大)会议,相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清平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朱正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刘云、王俊,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侯公领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筹备召开相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汇报,会议强调,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和省委、市委、区委相关要求,结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筹备工作。

会议听取了相山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出缺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区人大代表联络室要认真核实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根据《相山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退出暂行办法》做好人大代表退出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做好人大代表补选工作。

会议听取了《相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履职监督办法》起草情况的汇报,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区人民政府、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的监督,明确干部述职程序,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干部履职效果。

会议听取了《关于表彰优秀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的方案》的汇报,会议认为,评选表彰人大代表优秀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能够调动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促进承办单位提高办理质量,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评选表彰程序,提高评选表彰质量,扎实开展评选表彰工作。

会议研究了行政区域调整有关事项,形成了《关于对行政区划调整的意见》。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在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精神、习近平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在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二次会晤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在《求是》上发表的重要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主任、副主任,代表联络室、预算审查室主任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