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体: 发布时间:2020-12-09 09:51:43 稿源: ]
            

“阳光操作,有理有据,大家想了解,还找不到纰漏,这一招还真有用。”11月30日,在烈山区烈山镇新南社区,公示栏的拍卖结果引发过往群众的一番热议。大家纷纷表示,社区这一举措“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值得大力推广。

连日来,新南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积极建言、全程介入,该社区首开全市村级先河——对因涉及闸河河道整治,需要砍伐的辖区沿河树木进行公开招标、拍卖。目前,拍卖所得135万元已全部列入村集体收入。

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最基础的环节。烈山区下辖50个涉农村居,现有村居干部350余人。2017年以来,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案件中,有34.11%为村居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其中多数为村居干部在落实惠农惠民政策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

烈山区委、区政府坚持问题和效果导向,进一步深化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整合村级监督力量。由区纪委监委牵头,先后成立烈山镇、杨庄办和宋疃镇、古饶镇纪检监察协作区,明确工作职能,及时投入运行。整合“一组一会”、红白理事会等力量,引导群众参与监督;督促镇办配齐选强50名村级纪检委员,同时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内部监督作用。

为切实保障村民合法权益和集体利益,烈山区还全面推行“十公开”制度。村居干部及其直系属享受本村居低保、征迁补偿、贫困补助及慰问等10项惠农惠民政策的,需全部按照相关要求申报、审核、公示,并对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监督检查,实现了“还群众以明白,还干部以清白”的效果。

“今年以来,我们收到反映村居干部的信访举报件,同比下降了26.21%,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烈山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告诉记者,当地不断建立完善群众广泛参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四位一体”村级监督体系,让“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促进了党和政府惠民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效,解决了更多人民群众关心事、烦心事。下一步,该区将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强化工作保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和群众身边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