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体: 发布时间:2021-01-19 10:45:58 稿源: ]
            

烈山区出台《关于推行“党支部+合作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以“支部+合作社”为突破口,架起党群“致富桥”。

一是积极宣传发动。烈山区委组织部牵头,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发改委、各镇等单位成立“支部+合作社”工作推进专班,采取分片区宣讲的方式,大力宣传“党支部+合作社”的重要意义、经营管理模式等,发挥好党员先锋示范作用,自愿带头加入合作社,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提高农民参与积极性。

二是逐村分析研判。烈山区采取“1名区级领导班子成员联系,1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1名第一书记驻村,1个区直单位结对”“四个一”方式,汇聚精准研判的合力,确定重点推进村及相应的村“党支部+合作社+N”的具体框架。

三是探索示范模式。烈山区积极探索适合全区实际的“支部+合作社+农户”“支部+合作社+企业”“支部+合作社+资本”“支部+合作社+服务”4种基本模式,截至目前,烈山区共注册成立“支部+合作社”12个,吸纳65名党员及48名群众入社。

四是加大财政扶持。烈山区财政建立500万元“支部+合作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引导资金,按照“先干先得、多干多得、不干不得”的正向激励原则,分别针对“支部+合作社”的项目投入、实际增收、示范效应3个方面进行奖补。

五是规范制度运行。烈山区探索建立“双向联席会议” “领导干部联系点” “后勤保障服务”等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截至目前,帮助解决政策扶持、证照办理、税费减免等方面的问题36件,并支持做好青谷香油等商标注册、南庄泡椒等品牌培育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