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短板、强特色、促落实

淮北市委组织部印发《通知》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进一步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 字体: 发布时间:2021-02-25 09:56:13 稿源:市委组织部农组科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组织部门政治责任,近日,淮北市委组织部印发《通知》,强调要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进一步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在补齐短板方面,《通知》提出,要提升各级干部脱贫攻坚能力,发挥各类人才作用。按照市级示范培训、县(区)重点培训、镇(街道)兜底培训的方式,对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开展培训,举办镇党委书记脱贫攻坚专题培训等培训班,继续组织部分村党组织书记赴省内外先进地区开展“名村挂职”,着力提高研究攻坚问题、解决攻坚难题的专业化能力;要充分发挥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组织开展乡村企业家、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等评选活动,对在脱贫攻坚中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团队和企业,优先推荐作为“555”产业创新团队等市级重点人才项目;组织开展“能人回报家乡”行动,联系对接一批淮北籍、在淮北成长或工作过的优秀人才服务淮北发展、助推脱贫攻坚;要在镇(街道)成立青年人才党支部,将村级后备干部、优秀青年农民党员纳入青年人才党支部,由镇(街道)党(工)委直接培养。

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识别选拔培养干部。市委组织部出台《淮北市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激励关怀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对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给予更多关怀支持。把帮扶工作实绩作为评选先进、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第七批选派帮扶干部先后有12名得到提拔重用,通报表扬市人大办公室等5个先进单位及张颖等5名优秀选派帮扶干部标兵,并在《淮北日报》专栏宣传19名表现突出的选派帮扶干部感人事迹。同时,对业绩突出的8名镇(街道)党政正职提拔重用为县区党政班子或市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并在疫情防控期间,创新实施“733”考察识别模式,果断提拔使用6名防疫防控一线、脱贫攻坚一线表现突出的干部,对不敢担当的,免职立案审查2人,停职1人。《通知》进一步明确,抓好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激励关爱,加大从优秀脱贫攻坚一线干部中选拔使用干部力度,制度化、常态化推进每镇至少1名“三类人员”(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进入镇领导班子,开展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定向考录镇公务员工作;脱贫攻坚普查检验后,市委组织部将统筹使用四级调研员职数激励部分优秀镇党政正职,推荐部分镇党政正职作为县(区)或市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抓好镇交通补贴、“双20%”等政策落实,落实村干部报酬待遇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挂钩机制,切实提高基层干部待遇。

促进责任进一步落实,《通知》要求,要从严抓好脱贫攻坚督查考核,压实县、镇、村三级党组织脱贫攻坚责任,把脱贫攻坚纳入督导范围,采取随机调研、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督导,市委组织部将根据督查情况,不定期梳理县(区)委落实脱贫攻坚责任清单,呈报市委负责同志,抄送县(区)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从严开展脱贫攻坚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县(区)和部门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在省、市脱贫攻坚验收考核中受到通报批评或出现严重问题的,属于县级责任的,县(区)党政分管负责同志2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属于镇级责任的,所在镇党委书记就地免职;属于“九大工程”牵头单位、包保帮扶单位责任的,具体责任人根据情况予以问责。

据了解,《通知》还就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抓好脱贫攻坚历次巡视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抓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工作、促进驻村扶贫工作队作用发挥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制度落实、建设扶贫济困服务平台等方面作出了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