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体: 发布时间:2020-02-08 16:45:26 稿源: ]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各市实施封闭式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现就全市实施封闭式管理通告如下:
  一、全面实施封闭式管理。县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全市所有住宅小区、村庄、单位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原则上只保留1个进出口,人员进出一律佩戴口罩、检测体温,并出具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本地车辆落实好交通管制措施,做到“非必要、不出行”“非必要、不开车”。强化社区(村)排查防控第一道防线,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管理、小单元作战”防控措施,持续开展地毯式摸排。住宅小区(村庄)、单位由所在街道(镇)落实防控措施,其中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单位,由公安、城管、卫生、社区、物业公司负责,无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单位要划定划细网格,由社区、单位、网格员组成专门队伍负责,村庄由所在镇、村负责。
  二、严格核查来往人员和车辆。在住宅小区(村庄)、单位进出口设置24小时检查点,对来往人员进行核查,对外来人员及外地返回人员逐人进行登记备案。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对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人员,由医疗机构安排专门车辆上门收治、定点诊疗。不主动报告、拒不配合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强重点人员管理服务。坚持“定点隔离是原则、居家隔离是例外”,由县区政府负责,对确诊、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人员,有计划地从“居家隔离”延伸为“定点隔离”,阻断疫情传播风险。对继续实施居家隔离的人员,加强监测监控,确保各项隔离措施落实到位,基本生活保障到位。对无特殊原因,拒不配合集中隔离的人员,公安机关协助依法采取果断措施,坚决隔离到位。
  四、杜绝人员流动聚集。严格做到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或由所在社区(村)提供生活必需品上门(非接触)服务。关停小区、自然村内文化、娱乐(球场、棋牌室、活动室等)、宗教等人员密集场所。居民不得在小区内聚集、聊天、串门、遛狗等。小区、自然村各类工程施工(含室内装修)一律暂停。涉及民生的水电气维修,须经社区(村)同意并测温、登记后方可进入。“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社区(村)备案。
  五、保障社会安定有序。正确理性看待疫情,及时关注权威发布,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保护能力,增强战胜疫情信心。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等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各类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等破坏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对逃避、抗拒、阻挠、破坏疫情防控的各类人员,由公安机关按照“九个一律”要求深挖彻查、依法严惩。
  六、做好易感人群防护。社区(村)要全面掌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及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老年人信息。做好养老院、敬老院等场所消毒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儿童和孕产妇信息,通过互联网、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强孕产妇健康咨询和指导,做好健康管理和防护工作。家长要帮助儿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尽量避免儿童外出。
  七、严格公共场所管控。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重点公共场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全程佩戴口罩。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场所,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加强秩序管理,防止人群聚集扎堆购物。加强对发热、咳嗽病人的管理,引导市民到医院及时就诊,所有零售药店出售的退烧、咳嗽类药品,必须实名登记。
  八、加强出租房管理。房屋出租者必须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必须主动劝说来自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的租客近期不要返回,即日起不得将房屋新出租给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对其他租房人员要主动询问身体状况、行动轨迹等。社区要加强出租房管理,对租房居住的人员要开展登记和健康宣教,落实房间消毒和通风等防控措施。出租房发生疫情的,要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因疏于管理或隐瞒不报造成疫情发生的,将依法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全面加强群防群控。严格落实市直单位、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三报到”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协助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构筑群防群治严密防线。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示范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淮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