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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体: 发布时间:2020-04-09 15:36:27 稿源:淮北新闻网 ]
            

“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这些钱……”3月25日,申请执行人刘某将印有“情系百姓、为民解忧”“司法为民、为民解忧”的两面锦旗送到相山区人民法院,对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局工作人员热心的服务和高效的工作效率表示充分认可和衷心感谢。

在申请执行人刘某与淮北某有限公司工程处劳动仲裁纠纷一案中,法院裁决淮北某有限公司工程处在裁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刘某失业金、经济补偿金。仲裁裁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义务。

3月11日,刘某来到相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庭工作人员徐晓接到材料后发现此案是涉民生案件,且当事人年龄较大,家庭困难,急需医疗保险费用,根据诉讼服务中心规定立即启动“立案快速通道”。因案件特殊,执行局副局长尹书华收到案件后,立即启动简案快执程序,并于收案当日立案执行,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3月14日,法院通过网络查控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4万余元。由于其账户不足额,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该公司工作人员,要求其主动履行,并释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

在多种执行手段及强大的执行威慑下,3月16日,被执行人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要求主动履行义务,并于3月18日将全部案款打入指定账户,7天便顺利完结该案。

一直以来,相山区人民法院通过充分整合内部信息资源,不断加强内设机构协调联动,切实做到让信息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提升了人民群众满意度。锦旗不仅代表着当事人的感谢之情,也是对法院工作的认可与肯定,更是对法院干警的鞭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