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体: 发布时间:2020-04-27 10:42:06 稿源: ]
            

日前,安徽淮北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切实发挥组织部门职能作用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进一步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号召各级组织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政治责任,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进一步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通知》对提升各级干部脱贫攻坚能力、发挥各类人才作用提出具体要求。各级组织部门依托党校(行政学院)、培训机构,按照市级示范培训、县(区)重点培训、镇(街道)兜底培训的方式,对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开展培训,着力提高研究攻坚问题、解决攻坚难题的专业化能力。充分发挥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组织开展乡村企业家等评选活动,对在脱贫攻坚中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团队和企业,优先推荐作为“555”产业创新团队等市级重点人才项目;组织开展“能人回报家乡”行动,在镇(街道)成立青年人才党支部,将村级后备干部、优秀青年农民党员纳入其中。

按照《通知》要求,组织部门认真履行抓党建促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职责,牵头抓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面上调度、“百村示范”工作实施,深化农村不规范集体经济合同清理工作,到2022年底,全市集体经济强村至少50个,基本消除无经营性收入的空壳村和年经营性收入低于5万元的薄弱村。

在抓好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激励关爱方面,《通知》明确加大从优秀脱贫攻坚一线干部中选拔使用干部力度,制度化、常态化推进“三类人员”(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进班子,开展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定向考录镇公务员工作,推荐部分镇党政正职作为县(区)或市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抓好镇交通补贴、双“20%”、村干部报酬待遇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挂钩机制等政策落实,切实提高基层干部待遇。

按照要求,各级组织部门把脱贫攻坚纳入督导范围,采取随机调研、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常态化督导,压实县、镇、村三级党组织脱贫攻坚责任,把脱贫攻坚纳入督导范围,从严开展脱贫攻坚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县(区)和部门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通知》还就抓好脱贫攻坚历次巡视考核反馈问题整改、促进驻村扶贫工作队作用发挥和“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制度落实、建设扶贫济困服务平台等方面作出了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