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合村级监督力量,完善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解决群众监督受制约、缺乏引导等难题,淮北市烈山区全面推行村级纪检委员兼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模式,整合监督力量,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选优配强队伍,亮明身份能监督。印发《烈山区关于推进村级纪检委员兼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工作实施方案》,推行行政村(社区)党总支纪检委员与村(居)务监督员会主任“一肩挑”,严把资格关、程序关、纪律关,选好人、配强班子,截至目前已选优配强50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区委组织部牵头,联合区纪委监委、区政法委、统战部、公安局等16家区级单位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严把资格审查关。严把纪律关,实行村务监督委员、纪检委员任职回避,除村党组织纪检委员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外,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防止“同体监督”“亲戚监督”。
提升履职能力,明晰职责会监督。烈山区委组织部牵头,建立学习培训和工作例会制度,进行专题辅导,解决监督能力的问题,目前,结合村(社区)“两委”干部能力提升班,已全面完成村级纪检委员兼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轮训工作,宋疃等镇还创新培训方式,通过闭卷测试的形式,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建立工作报告制度,要求各村监委主任每半年定期向镇纪委、镇组织部报告,对村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党务村(居)务决策和公开情况、村(居)干部“十公开”制度落实情况、村(居)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村级财产管理情况、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村(居)“两委”成员的作风建设情况以及其他“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协助村级党组织加强对本地党员管理,参与处理群众对村(居)“两委”及党员的信访举报问题,维护本村(居)社会和谐稳定。
完善管理制度,强化保障敢监督。烈山区高度重视配套设施建设,以“六有”即有人员、有牌子、有印章、有办公场所、有工作制度、有履职记录为重点,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经费纳入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中统筹解决。村级纪检委员兼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可以额外享受一定的岗位补贴,每人每月100元。此外,明确规定将村级纪检委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年度考核工作与村(居)“两委”年度考核一并进行,综合评定等次,由镇(街道)党(工)委予以奖惩,确保依法有效开展监督,积极打造敢为群众代言、办事的“村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