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体: 发布时间:2021-02-25 10:19:57 稿源:市委组织部农组科 ]
            

①针对脱贫攻坚骨干力量不强问题,强化干部选配。除向22个省建档立卡贫困村派驻由3人组成的扶贫工作队,实现向贫困村选派扶贫工作队全覆盖外,还选调10名优秀大学生村官、32名选调生村官到贫困村任职,实现所有贫困村大学生村官或选调生村官全覆盖;从市直单位和县区选配3名年富力强的干部挂职任市扶贫办副主任,从市、区、镇三级涉农部门抽调了7名熟悉农业农村工作、工作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到市扶贫办集中办公;结合选派干部挂职锻炼挂职工作,3年来先后从市直单位选派40名年轻干部到镇挂职,近期将再选派一批市直单位机关干部到脱贫任务重的乡镇挂职,切实增强决战决胜队伍力量。

②针对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动力不足问题,强化激励关怀。出台《淮北市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激励关怀实施办法》,明确提出对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给予更多关怀支持;把脱贫攻坚工作实绩作为评选先进、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树立在基层一线中锻炼干部、使用干部的用人导向。2019年以来,累计提拔重用脱贫攻坚一线干部40人。以县区为单位,与选派帮扶干部逐一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加强组织关怀,做好工作、生活、安全等各方面保障,今年以来累计帮助选派帮扶干部实际问题19个,推动选派帮扶干部沉在基层、全身心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去。

③针对村级集体经济薄弱问题,强化资金扶持。对纳入重点扶持的村,除中央、省级财政扶持资金外,市、县区两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200万元财政资金,对中央、省、市、县(区)扶持村,每村一次性补助50万元,剩余部分用于对未纳入扶持范围且集体年经营性收入有较大增长村的奖励。各级财政到村的农业生产发展类项目资金,除补贴类、救济类、应急类及专业技术要求较强的外,在符合政策要求、不改变资金使用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交由村集体或通过民主、公开方式选择村集体领办、创办、参股的合作社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