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字体: 发布时间:2021-06-10 14:40:27 稿源: ]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第七、第八批选派轮换工作的部署,根据《关于做好第八批选派工作的预通知》(淮组办字〔2021〕50号)文件要求,6月10日上午,烈山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范家兵一行将6名第八批选派干部送到选派驻地村(社区),并在烈山镇召开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工作对接会、动员会。

会议指出,选派干部到村任职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水平的现实需要,是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力之举,是省市区委作出的重大举措,对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创新农村工作机制、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中央和省市区委决定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就是要培强壮大农村工作力量,强化乡村振兴的动力引擎。近年来,区委高度重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在村干部的培养管理、激励保障,基层组织的阵地建设、运转保障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收到了明显的成效。镇、村两级和驻村干部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切实选优配强村级班子,发挥选派干部作用,打造坚强战斗堡垒,筑牢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

会议要求,要切实关心选派干部的工作生活,帮助解决在村工作生活上的实际困难,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办公经费、生活补助和交通费等相关保障措施,为选派干部驻村工作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工作保障。镇党委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选派干部会议,了解工作队工作进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加强沟通协调,研究解决对策并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动员,选派干部是实现促进乡村振兴的主力军之一,要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和讲话指示精神,发扬不畏困难、能打胜仗的优良作风,完成好组织和人民交予的重任,努力绘就乡村振兴的壮美画卷,为全面建设美丽烈山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烈山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表示坚决完成选派帮扶干部相关工作任务,切实做好选派帮扶干部在烈山镇工作生活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