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抓实绩效管理“定盘星”
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

[ 字体: 发布时间:2024-08-26 09:54:42 稿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
            

近年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持续修订完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创新实行工单化考核,构建月统计、季评比、年考核一体推进的考核机制,加强全院、全员、全时考核,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助推法院事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市中院作为全市唯一一家单位被省委组织部确定为第二批公务员绩效管理试点单位。

聚焦实干导向,全面完善考核指标体系。为解决考核量化难、打分难问题,科学设置“共性+个性+弹性”指标体系,突出全员参与、各有侧重,切实做到“干什么考什么”。把准共性指标。旗帜鲜明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参加政治理论学习、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践行能动司法理念、落实党组决策部署作为重中之重,综合考虑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量化个性指标。设置70%履职得分+30%评价得分的考核体系,根据5类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特点,履职得分主要考核员额法官办案质效、行政人员综合保障等定量情况。评价得分主要考量审判执行以外的需主观评价的工作,进一步压实队伍直接管理责任。创新弹性指标。紧跟上级部署要求,在营商环境、“双招双引”、信访化解等方面及时设置和调整考核加减分项,确保重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

聚焦务实管用,全面优化考核方式方法。坚持配套衔接,创新实行工单化管理与工分制考核,有效增强考核的精准性、科学性、全面性。实行工单化考核。按照“业绩工单化、工单数字化、数字绩效化”思路,为5类干警量身定制《每月工作完成情况统计表》。依托干警自评、领导点评、组织考评等方式,全面科学、客观准确反映工作实绩。实行工分化考核。除法官及辅助人员实行数据信息化抓取外,其余类别从本职工作完成情况、参与院重点工作情况等方面细化定量指标,通过“打分+排序”,使考核更精准。结合月工单分数、共性指标评价、民主测评等情况折算形成年度工分。实行常态化考核。打破“一考定全年”固有模式,以月度为考核节点,构建“一月一统计、一季一评比、全年总考核”的全时考核体系,以节点考核带日常考核,抓日常考核促年终考核,由点及面,实现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的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的全流程管理。

聚焦知事识人,全面推进考核结果运用。搭建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结果运用机制,激发干警内生动力、争优活力。畅通“有为者有位”渠道。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奖金、评优评先、晋升提拔、法官遴选直接挂钩,推动形成干部能上能下、员额能进能退等机制。近三年,累计提拔使用考核成绩优异干警93人次,交流轮岗64人次。搭牢“实干者实惠”奖台。坚持多干多奖、干好重奖,根据考核得分确定绩效奖金,拉开绩效奖金分配差距,及时表彰全市法院87个先进集体、220名先进个人。设置院长奖励基金,重点奖励为法院作出突出贡献、“老黄牛”式、群众认可度高的优秀干警35人次。敲响“无为者失位”警钟。树牢“发展不进位,干部就退位”导向,院领导对考核等次长期靠后的干警及时约谈提醒,支部书记、机关纪委对考核发现的作风问题督导整改,切实营造和维护风清气正劲足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