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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明确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范围

[ 字体: 发布时间:2018-01-23 17:16:54 稿源:淮北新闻网 ]
            

  日前,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及监督范围的通知》要求,市卫生计生委行政许可科(窗口)及时对全市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范围进行调整,7类17种公共场所纳入卫生许可及监督范围。

  按照新的要求,纳入卫生许可及监督范围的公共场所包括:(一)住宿场所;(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四)游泳场(馆);(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六)商场(店)、书店;(七)候车(机、船)室。其中,对于体育场馆、公园和公共交通工具,不再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按照有关要求加强事中事后卫生监管。公园、露天体育场区域内的独立公共场所,须按照相应类别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候诊室的监管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不再单独颁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据介绍,上述范围未涵盖的公共场所,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卫生标准和规范的规定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