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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养犬,请拴紧“文明绳”

[ 字体: 发布时间:2018-03-21 11:12:36 稿源:淮北新闻网 ]

2017年,我市110共接到犬类扰民警情50余起,犬类伤人警情45起;因被犬类等抓挠致伤,注射狂犬疫苗的人次在2万以上……近年来,不文明养犬引发的吠叫扰民、破坏环境、咬人伤人等逐渐显露,成为事关每位市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大家对此反映强烈,并纷纷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呼吁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管理。

为引导市民文明养犬,规范城区养犬管理,控制犬类伤人和消灭狂犬病,3月15日,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市专门印发规范城区养犬工作方案,以切实保障市民人身健康和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

志愿劝导活动将系统开展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我市将按照“规范管理、严格执法、强化监督、促进和谐”的指导思想,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工作原则,以规范城区养犬工作为抓手,广泛动员市民积极参与,形成依法、文明、科学养犬的良好局面,不断巩固提升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

目前,我市已规范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具体为东外环路以西、北外环路以南、202省道(濉河路)以东、五宋路以北,除濉溪县以外的城市建成区。

我市还将公开发布《致市民一封信》《文明养犬倡议书》等公告。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先理念,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集中宣传养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市民依法、文明、规范养犬自觉性,最大限度争取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组织机关事业干部、志愿者系统开展劝导行动,引导市民主动登记并自觉携犬接种疫苗,对接种疫苗的犬只及时上牌登记。加大对“犬患”问题的巡查力度,坚持发现一起上报一起,实行常态化管控,落实好长效管理措施。

齐抓共管向不文明养犬“宣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淮北市规范城区养犬工作方案》,加强规范养犬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还建立规范城区养犬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顾文,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章银发担任总召集人。市文明办、市应急办、市法制办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政府办、市直机关工委、淮北日报社等单位及市辖三区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逐步建立健全部门间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

即日起,我市将全面排查登记城区养犬的种类、数量和犬类经销店、宠物商店、宠物医院情况,为犬只登记办证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提供基础数据。与养犬人签订承诺书,系统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综合整治工作。在规范养犬重点管理区域内,对未经登记养犬的,违规养烈性犬、大型犬的,在禁止遛犬的公共场所内遛犬的,或者在禁止遛犬的时间内遛犬的,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遛犬不挂犬牌、不束犬链以及未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或者陪伴牵领犬只的,遗弃、虐待犬只等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对个人和单位予以处罚。进一步规范宠物交易市场管理,对饲养犬只干扰市民正常生活的、放任犬只恐吓他人或者驱使犬只伤害他人的、阻扰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我市还将全力做好流浪犬、丢弃犬、危险犬等犬只的收养处理工作。市犬类救助收养中心(犬只救助收养留检所)建成前,由市小动物保护协会临时托管,对违规现象第一时间获知、第一时间处理,对不听劝阻、言行恶劣的及时报警,由相关部门依规处理。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出台《淮北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

市民每户养犬不得超过两只

淮北是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养犬是城市文明和市民素质的综合体现。

文明养犬,人人有责。市规范城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为避免烈性犬伤人事件的发生,个人不得在城区饲养烈性犬种,家庭每户只饲养2只以下犬只(含两只)。养犬人应当在独自占有或者独自使用的住宅、区域范围内规范养犬,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区,医院、幼儿园、学校等公共场所不得作为养犬场所。请勿在城区交通主要干道、商场、公园、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遛犬,出门遛犬时请给爱犬戴上犬链和嘴套,并主动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等人群,确保他人人身安全。遛犬时应随身携带清洁工具,及时清理犬溺和粪便,保持城市环境卫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我市将对已免疫的准养犬进行登记办牌,养犬人应当对犬只进行强制免疫。此外,如果因某种原因不能继续饲养不要遗弃,请积极与公安机关联系,让犬只得到妥善处置。

首席记者 肖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