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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工商业电价再次下调

[ 字体: 发布时间:2018-09-13 11:23:33 稿源:淮北新闻网 ]
            

近日,记者从国网淮北供电公司获悉,根据8月31日发布的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工商业单一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价商(2018)103号)”文件,我省工商业(单一制)电价再次降低。国网淮北供电公司于9月9日完成了调价前的准备工作并进行系统实测。

据了解,该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涉及的调价事项包括:我省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单一制)目录电价每千瓦时降低4.11分,峰谷分时电价相应调整;我省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输配电价每千瓦时降低4.11分;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工商业及其他(两部制)用电目录电价不作调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25%,此征收标准降低25%后形成的价格空间,售电公司要及时向参与直接交易的电力用户传导,不得截留。

因电价文件发布时间滞后于执行时间,因此产生的价差电费会在用户下一次抄表发行电费时进行退补。淮北地区的用户抄表时间大部分分布在10日及以后,对这部分用户来说,本月电费发行时,相关退补电费将会体现在用户本期的电费发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