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网上留言举报违规养犬行为民警三次上门处置化矛盾于无形
近日,有市民通过网上留言反映,杜集区高岳街道办岱河社区有居民养犬扰民。杜集公安分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指派治安大队牵头,联合高岳派出所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前去核查、处理。
“岱河社区某栋有居民养犬扰民,建议对养犬的人员进行登记,严查不符合规定的养犬行为。”8月31日,接到热心网友的反映后,杜集区治安大队和高岳派出所民警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带领下立即展开排查,发现居民张某某饲养了6只小型犬,且均未办理犬牌犬证,犬吠扰民现象时有发生。
当日,民警向张某某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淮北市养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发放了《淮北市文明规范养犬知识手册》《告关于文明规范养犬一封信》等宣传材料,并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七日内改正。
9月5日,张某某致电杜集区治安大队称,相关事项已整改完毕,请民警前来复查。民警再次赶到,发现张某某家中仅剩两只幼年犬,超过限养数量的成年犬已移送、转卖。民警再次告知张某某,待幼犬满3个月后,要到指定的动物诊疗机构为犬只接种狂犬免疫疫苗,办理犬证。
前两天,民警再次来到张某某家中“回头看”,未发现有违规养犬和不文明养犬行为。将处置结果反馈至反映问题的网友,对方表示非常满意。至此,这桩因违规养犬行为引起的矛盾化于无形。
8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淮北市养犬管理办法》规定,个人养犬每户不得超过两只,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只出生满三个月或者免疫间隔期满的,养犬人应当及时为犬只接种狂犬病免疫疫苗、领取免疫证明,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场所办理养犬信息登记和年审。民警提醒,《办法》还规定,养犬超过限养数量或违反规定饲养烈性犬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未办理养犬信息登记和年审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遇违规养犬和不文明养犬行为,市民请进行劝阻和举报。接到相关举报后,公安机关等相关管理部门将及时处理。